2月22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在滁举行第3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图强主持会议;副主任查镜波、王跃、姚志、徐广友、孙永进,秘书长罗信翔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罗信翔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及建议议程的报告,决定于2月28日在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会期一天半。
会议还先后听取了:关于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院副院长李传水的述职报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建设的述职报告;关于“两院”工作人员书面述职评议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2021年度滁州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滁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草案)》的说明;关于2021年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决定(草案);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一号议案、二号议案、三号议案初审情况的三项报告;关于提请通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的报告及关于通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报告。
王图强等主任会议成员对本次会议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讨论,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建议和要求,决定将有关议题提交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讨论和决定。
王图强指出,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10件审议意见是人大紧扣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紧紧围绕滁州高质量发展、“5688”奋斗目标和“五五”愿景,依法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促进政府改进工作的一种具体体现和有效手段;市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坚持把审议意见贯彻执行情况作为检验政府依法行政和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审议意见高质量的提出和高质效的办理,卓有成效地达到了“提升效果、改进工作”这一目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府办、文旅局、城管执法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相关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