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温州市瓯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温州市瓯海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院长,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执行主席曾瑞华、姜迪清、刘云峰、金衍光、薛光伟、潘小林、周金平、李康、周霞光、胡明德、陈继林在主席台就座。大会由薛光伟主持。
大会应到代表274名,实到代表267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宣布监票人名单。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选举姜迪清为温州市瓯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依法选举潘小林、周金平、李康、胡明德、陈继林为温州市瓯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依法选举王云弟等28人为温州市瓯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大会依法选举刘云峰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区长,依法选举林仕德、林照光、王金法、余海燕、杜潘祚、张杰尔、张昶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大会依法选举梅山标为温州市瓯海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依法选举李敏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院长;依法选举卢小明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依法选举37人为瓯海区出席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下午5时17分,区电影院响起雄壮的国歌声,大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走上宣誓台。
领誓人面向国徽,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铿锵有力的誓词,掷地有声,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
大会还进行202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2022年区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票决;表决瓯海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新当选的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区十届人大监察和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及区十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区十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在大会闭幕后举行集体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