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推动上海科普事业迎来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据介绍,即将施行的《条例》共6章43条,包括总则,科普活动的组织与开展,科普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措施以及附则。《条例》明确,将建立多部门推动科普的组织管理机制,强化社会协同与开放合作;明确全社会参与科普的工作职责,规范科普活动的内容与创作;推动科普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提升科普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优化科普人才的培养机制,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健全科普工作的保障与激励机制,完善科普评估制度等。
上海科普事业发展和上海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一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条例》的推出,将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并固化本市科普工作的有益经验,为科普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条例》将如何推动科普在上海的发展和繁荣?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陆敏介绍,在持续推进科普事业发展方面,上海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的科学教育,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想象力,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奠定坚实的后备人才基础;另一方面,注重在职人群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此外,根据上海城市老龄化特点,积极服务老龄人群健康生活需求,发挥科普在老龄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条例》中还提到了科研人员、科技创新资源开展科普工作的要求,包括鼓励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培育一支具有现代科学理念和传播技能的科普工作队伍,努力提升上海科普的原创能力,创作高水平的作品。同时,深入发掘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等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
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条例》中还对科技馆、科普场馆(基地)、科普活动等专门提出了要求。将持续打造国际一流科技场馆,形成国内一流科普场馆集群;进一步提升上海科技节的影响力,打造市民百姓的科技嘉年华。充分利用区域特色资源,打造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准的区域特色科普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