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月下旬召开
发布时间:2022-01-27 来源:新昌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发布开发区:浙江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1月26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岳梦、王敏慧、马兴龙、王国军、杨卓东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邵永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景尧,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工委副主任、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王国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草案)、《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作出《关于召开新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2年2月下旬召开。会议还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辞职议案,并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