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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22-01-26  来源:泰州市高港区人社局  发布开发区:江苏泰州港经济开发区

  日前,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中小学)和江苏省文明行业的决定》,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被授予“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紧扣“服务创特色、管理上水平、事业出成果、文明树形象”的创建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推动全局上下形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实现了全区社会事业发展“四个有”。

  服务发展“有力度”。充分发挥就业、人才、维权的保障职能,坚持就业优先、坚持人才强区、坚持维权安民,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1.8%以下,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88%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保持100%,全区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人才创新活力持续激发、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服务民生“有温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线、救急难、保基本的惠民功能,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全民参保、社会救助、精准扶贫等民生工程,基本实现了创业群众“应扶尽扶”、法定群体“应保尽保”、困难群众“应助尽助”,各类保障待遇适时增长,养老服务逐步完善,全区民生福祉得到持续改善,百姓幸福指数实现有效提升。

  服务改革“有深度”。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的示范效应,大力推进民生保障工作改革,在全市率先创成“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综合试验区”,在全省率先实施国家特殊工时管理改革试点,开展全省和全市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和关爱保护试点,特殊工时改革、困境儿童工作等高港经验被学习强国、新华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新华网、江苏省工人日报等推广,社会事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

  服务群众“有速度”。深入推进社会事业领域 “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系统信息化建设,将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上线经办,实现 “不见面”办理。实施综合柜员制改革,升级服务大厅,精简经办环节,让群众办事“一窗通办,一次办结”。持续优化窗口作风,开展“文明科室”“优质服务窗口”“党员示范岗”“服务明星”等评比活动,区征缴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创成省、市级青年文明号。打造人社基层平台、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等便民服务载体,将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建设100%、人社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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