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越惠保的保障力度如此之大,真的是帮我们渡过了一个大难关,让我家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了新的希望。”日前,我区居民吴女士在收到18.76万元的“越惠保”补助款后连声感叹道。
吴女士一家是低保边缘户,儿子俊俊(化名)5年前患了白血病,前两年又患上了脑炎,每年单医疗费用就需几十万元,为给孩子治病,原本条件还不错的小家庭,如今已经负债累累。“越惠保”推出以后,吴女士全家参加了“越惠保”。2021年度,俊俊的总医疗费用达到了68.74万,其中,医保报销34.45万元,“越惠保”报销了9.61万元,个人还需自负23.76万元。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区医保分局对特困、低保、低边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补(救)助后个人医疗费负担仍超过5万元的,5万元以上部分费用,再予以化解帮困。”区医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于是,俊俊一家在前期各种报销的基础上又获得了18.76万元帮困补助,资金由“越惠保”扶贫资金承担,极大地减轻了吴女士家的经济压力。
为困难群体化解高额医疗费用是我区医保分局强化困难人员医疗保障,兜牢共同富裕民生底线的一个缩影。据悉,2021年以来,区医保分局牢牢抓住困难人员这一关键群体,强化多层次医疗保障,进一步完善困难人员动态管理机制,持续跟踪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特别是高额医疗费用困难人员情况,做到发现一人、跟踪一人、救助一人,确保所有困难人员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在提高大病保障水平上,不仅将慢性病门诊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还将困难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
此外,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区医保分局还及时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按同比例分别救助,且对新认定的因病纳入低保、低边的支出型困难人员认定前6个月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进行追溯救助,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不断增强全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