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笔者获悉,国务院印发关于“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7号),常山江航运开发工程成功列入国家级规划,开创了我县交通史的新纪元。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常山江航电枢纽项目对常山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在市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和常山乡贤的大力支持与不懈努力下,常山江航运开发工程正式纳入《“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该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实施,成为衢州市第一个纳入经国务院批准规划的交通项目,更是常山县史无前例的重要项目。
常山江航运开发工程(即钱塘江中上游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起点位于规划的辉埠作业区,终点位于衢州双港口,全长约51千米。项目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改善水环境,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主要建设内容为:按照Ⅲ级航道标准,整治常山江辉埠至双港口航道约51公里,拆除天马、恒丰2座水电站,新建白虎滩、天马、阁底、招贤、航埠和黄塘桥6座枢纽(包含船闸、泄洪闸和电站),改建桥梁8座,新建服务区2处、锚地6处,建设相应的导助航设施等配套工程。6个电站总装机容量25.8兆瓦,各船闸有效尺度均为180米×23米×4.5 米,设计年通过能力约为1850万吨。在黄塘桥枢纽利用1孔泄洪闸建设必要的应急过船设施,在天马枢纽、阁底枢纽、招贤枢纽、航埠枢纽1孔泄洪闸预留必要的应急过船设施建设条件。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1.68亿元。其中常山段航道整治里程约33.6公里,新建4座枢纽(船闸、泄洪闸、电站),在天马枢纽、阁底枢纽、招贤枢纽1孔泄洪闸预留必要的应急过船设施建设条件,新建改建桥梁5座、设置防撞设施29座、新建服务区1处、锚地4处,4个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18.0兆瓦,年发电量5937万度,投资估算为58.845亿元。
常山江航运开发工程响应浙江全面推进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的号召,连通江西信江航道和衢江航道,集航运、发电、蓄水、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助力常山县打造绿色低碳跨越式发展新标杆、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建设新高地,对于我县优化城市环境、推动全域开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改善常山县综合运输体系,促进沿江产业带布局和经济发展,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为实现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常山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