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州,新市民、年轻人实现城市安居有了新途径。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湖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明确“十四五”期间目标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7.5万套,计划到2022年底全市累计筹建3万套。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的发展定位,突出住房民生属性,持续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人才安居房、定向保障房等方式不断提升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促进住房供应体系均衡发展,住房保障工作连年走在全省前列。目前,全市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已达26.4%,这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主要面向城镇低收入和“双困难”家庭的公租房保障不同,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在城区无房的新市民、年轻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十四五’期间,湖州就业流动人口预计将超过170万人,这对全市住房租赁市场提出了新的挑战。”市建设局介绍,为适应保障群体承受能力,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不设收入限制,并明确要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且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对于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来说,职住平衡也是租房关注的重点。根据实施意见,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支持探索利用村级留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保留20%用于保障人才租住。实施意见还对住房质量提出新要求,明确应合理配套商业服务、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并在交付前进行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配置必要生活设施。
我市还将加快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请认定、建设管理、租住运营和监督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减少空置率,全力解决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住房困难,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