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孙群、刘剑波、丁和扣、刘玲、崔国庆、孔令明、徐志仑、孙佳玲、窦国钧、周晓晔、吴国余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闭幕会前,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选举。丁和扣当选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志仑、孙佳玲、周晓晔、吴国余当选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永圣等30位同志当选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剑波当选区人民政府区长,杭绘东、周海霞、曹祥、曹锦明、汤荣祥、许兵、韩建荔当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金永忠当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孔维俊当选区人民法院院长。钱飞当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4位同志当选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还表决通过了区十七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区委书记孙群在大会闭幕前作题为《追梦再出发 奔跑向未来 奋力谱写“幸福海陵”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讲话。孙群说,过去五年,是海陵发展进程中极具挑战、极不平凡、极为不易的五年,也是区人大务实担当、奋发作为的五年。当前,海陵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描绘了我区未来五年的美好蓝图,区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确定了“四个坚定不移”的奋斗路径,发出了奋力开启“幸福海陵”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动员令。
“梦想与激情在这里点燃,使命与担当在这里传承。”孙群希望,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坚决把稳方向谋大局。把牢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握发展大局,精心谋划推动各项工作。把准目标任务,瞄准“冲击省市第一方阵”的既定目标,打一场漂亮的“主动仗”,赢一场精彩的“追击赛”,重振产业雄风、再现主城荣光。胸怀“万水千山只等闲”,持续砥砺奋进谱新篇。围绕“聚力转型”求突破。紧紧围绕“城市经济”“效能革命”“文化古城”等重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海陵加快动能转换。围绕“致力民生”求突破。把人民群众当“家人”,把百姓急事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让海陵发展的“含金量”与群众的“幸福感”更趋一致。围绕“作用发挥”求突破。不断探索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新举措新方法,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让人大工作更接地气更得民心。锚定“百花齐放春满园”,坚持凝心聚力促发展。激发工作原动力。区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关心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镇街、各部门都要积极支持人大工作,努力为人大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环境。催生队伍战斗力。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持优良传统,提高履职能力,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凝聚基层向心力。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来自群众、根植基层的优势,带头宣传好、贯彻好本次会议精神,为区委决策部署打牢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
新当选的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剑波在会上讲话。刘剑波说,大会选举我担任海陵区人民政府区长,这是各位代表和全区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一千年前,范仲淹在泰州修筑捍海堰,为民谋福祉,成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最早实践。进入新时代、迈进新征程,我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始终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保持勇毅奋进的工作状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向着“幸福海陵”追梦奔跑。
新当选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和扣在会上讲话。丁和扣说,大会选举我担任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组织和全体代表的信任与重托。今后五年,我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区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新当选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丁和扣同志领誓。新当选的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刘剑波同志领誓。新当选的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徐志仑同志领誓。
根据规定,新当选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飞,待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
大会表决通过了《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泰州市海陵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的决议》《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泰州市海陵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泰州市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泰州市海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