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志愿者是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在不计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学校发展、学生成长提供服务的家长。家长志愿者服务活动,是落实“家校共育”、凝聚教育合力的标志性活动,是家校合作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家校协作,促进家园共育,根据滨江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志愿者活动现状,滨江区对家长志愿者岗位设置、参与次数和职责进行了明确。
一、家长志愿者岗位设置
1.安全后勤岗(平安护学、温馨陪餐、安全卫士等)
2.教育活动岗(活动帮扶、专业特长、课后服务等)
每学期一名家长参与志愿者活动不超过两次。
二、家长志愿者岗位职责
1.平安护学岗:协助学校保安、值周老师维护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学校周围的交通秩序,包括:大门口人行道、周边人行道学生交通安全;车道车辆礼让行人、快速通行;及时制止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家长进入禁停线内等交通不文明行为,构建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行为体系。
2.温馨陪餐岗:协助教师维护学生就餐秩序;协助教师督促学生文明用餐,倡导光盘行动;真实了解学生伙食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
3.活动帮扶岗:协助学校、班级、教师做好各类活动现场秩序、安全、管理等保障工作。
4.专业特长岗:根据班队活动、专题讲座的主题,在相应领域有专长的家长志愿者可担任主讲教师,为师生讲解该领域的专业知识。
5.课后服务岗:在课后服务时段,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的课程开发,担任某门兴趣课程指导教师;有需要时协助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6.安全卫士岗:具有专业技能的家长志愿者,可协助学校检查水、电、气设施设备及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指导校医工作,提高校医应急能力。
三、参与条件
1.家长志愿者岗位是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而设立的,学校应明确管理部门,制定岗位需求表和志愿计划表,并对每次志愿者服务活动有评价和记录。
2.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活动必须坚持自愿、无偿、奉献、互助的原则,做到服从学校安排,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形象。
3.家长志愿者参加活动时,应遵守法律法规,注意自身安全,确保志愿者活动顺利开展。
4.鼓励家长志愿者由学生父母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