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熟海关新闻发布会举行,解读相关政策亮点,介绍常熟海关服务地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常熟海关企业管理科、关税科、监管科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属地纳税人管理工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作政策亮点解读。新版信用管理办法实施后,常熟海关将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通过重点企业走访、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宣讲信用管理新政,将海关的普惠措施和优先培育、优先认证等举措告知企业,支持和帮助更多企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重点关注存量一般认证企业,优先对存量一般认证企业实施信用培育和认证;推进优惠措施能落地、真落地,确保新版信用管理办法实施后各项措施精准落地,实现营商环境的整体提升与优化。
2021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施行,在原来规定基础上增添了商品归类参考标准增加需提供的商品资料,明确了保密要求,新增了归纳化验办法的规定,对部分内容采用指引性表述,新增修改归类决定的规定。
为全面推进落实属地纳税人管理工作,常熟海关提醒,属地纳税企业在不泄露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属地海关提供企业经营、财务、征信等与纳税遵从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协助属地海关建立多维度、立体化的企业底账,实施更为精准的合规管理服务措施。同时,企业应加强对海关税收征管规定和政策要求的学习,对进出口货物的纳税情况承担应尽的审查责任和义务,对自检发现的申报差错或少缴、漏缴税款,主动向海关报告并及时纠正。企业应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内部合规管理机制,在涉税方面遇到疑难杂症、政策需求、合规自检等问题,都可以向属地海关的属地纳税人管理部门(常熟海关关税科)寻求帮助。
今年1月1日起,新版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该管理办法除强调保障传统食品安全职能外,还高度关注非传统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明确指出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国际共治”的工作原则。这将促进常熟地区的进出口食品监管部门、相关进出口企业共同参与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形成各方良性互动、有序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快推动形成“科学严密、高效便利、协调统一、公开透明”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