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嵊州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
嵊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中旬在市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嵊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嵊州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八、选举嵊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九、选举嵊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十、选举嵊州市人民法院院长、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一、选举嵊州市出席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二、通过嵊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十三、票决2022年嵊州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十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