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江都经济开发区
1月6日,十六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庭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正年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决定陈金桥同志代理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为民办实事情况的报告;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书》情况的报告;听取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全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讨论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计划;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讨论决定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会议肯定了过去的五年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强富美高”新江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即将召开,希望大家继续共同努力,把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好、召开好,为加快重振“江北第一县”辉煌、谱写“强富美高”新江都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杰、顾明、杨德银、孙恩明、沈仁礼、陆德川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冯旭枫,副区长侯耀武,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