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多措并举 加强国有企业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22-01-05 来源: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开发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进一步加强江北新区国有企业风险管理,提升国企防风险能力,江北新区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严控江北新区国有企业非主业投资比例,不得投资禁止类项目,大力推进亏损企业治理和无效低效资产处置工作。
二是规范决策程序。江北新区国有企业应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对于“三重一大”投融资事项,应在征求新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请新区管委会审议。
三是加强债务管控。切实加强在建、拟建项目资金平衡和效益论证,不得超过企业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违规投资融资,健全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四是规范房产出租。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房产出租交易机制,不得将产业政策补贴或招商引资等支出直接冲抵租金收入,提升房产资产运营收益。
五是落实问责机制。对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债务风险管控不力、有规不依有章不循等行为,下发国资监管提示函或通报批评,并视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予以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