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采购需求编制 优化采购“源头”管理
发布时间:2021-12-28 来源:蚌埠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从“源头”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以采购需求的规范性保障实现采购结果的“物有所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政府采购需求提出细化要求,进一步明确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一是明确采购活动开始前,采购人应当准确、完整编制并备案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规格型号和服务要求等内容,并严格按照采购实施计划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各级预算管理部门结合管理需要,依托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采购意向,除依规可不公开意向的项目外,其他未按要求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将无法开展采购活动。
二是明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由采购人最终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对在采购需求制定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处罚,积极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