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12月23日两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据悉,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旨在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供给等方面作出规定,下步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温州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提请审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草案)》议案并作说明。听取和审议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初审报告和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中院关于法官队伍建设及接受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听取我市选举产生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制定<温州市五马步行街区保护规定>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决定,以及十个重点审查的2022年度市级部门预算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指出,2022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在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节点,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科学谋划明年人大工作思路,研究制定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计划,为新一届人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打下坚实基础。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数字化改革、指导县乡开好人代会、做好省人代会服务保障、筹备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等工作,努力交出人大履职高分报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出席会议。市政府有关副市长和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