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12-24 来源:宁海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
12月23日上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真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能迭、赵秀萍、潘红月、范建军、柳正维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杨钻,县法院代院长郑松,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委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以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宁人大﹝2021﹞46号、47号、54号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宁人大﹝2021﹞55号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提请的关于拟对一名县十八届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表决通过许可决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宁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定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
会议还投票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徐真民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