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县长洪克峰主持召开县政府第16届11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建立田长制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东至县深化“证照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送审稿)》,听取关于经济发达镇赋权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推行“田长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责任,是促进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的有效支撑。要提高站位抓落实,深刻领会推行田长制的重要意义,构建起党政同责、部门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新机制。要聚焦目标抓落实,在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逐步提升耕地质量。要压实责任抓落实,逐级划分责任区,把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好、落实好,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强化督导抓落实,发挥好基层前哨作用,执法监督到位,做好违法查处和定期调度。
会议指出,“证照分离”改革,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监管格局,防止监管“真空”。要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照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抓紧补齐短板,对标学习借鉴沪苏浙经验做法,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会议强调,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政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加大赋权、统筹精简、创新管理、提升效率,让乡镇“强起来”、机构“瘦下来”、人员“动起来”、服务“活起来”。要围绕改革要求,按照规定程序,扎实做好赋权后续各项工作。要加强对赋权事项的监督、指导和培训,制定出台衔接落实赋权事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按照权责对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和监管细则,确保赋权事项规范承接、有序运转。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