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96%、森林覆盖率达到56.4%……最近出炉的《象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公布了一系列约束性指标与重点领域建设任务。
回眸“十三五”,我县已成功创建国家首批、宁波市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以及首批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全面完成环境保护规划中设置的重点指标目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在2020年这个“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象山PM2.5年均浓度降至1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了48.6%;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6.4%,较2015年上升4.9个百分点。
“十四五”时期,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又要如何发力?最近发布的《规划》从深化空间管控、加快转型升级、落实减污降碳、实施陆海共治、深化土固治理、推进噪声防治、统筹保护修复、加强源头管控、坚持整体智治等九个重点领域设置了一组目标与任务,以促进我县发展更低碳、空气更清新、水体更清洁、土壤更安全、生态更宜居。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县将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入推进工业产业、能源供给、农业投入等结构转型,在重点工程领域投资177亿元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氢能等绿色能源,力争成为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样板县。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逐步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全县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百万千瓦。
空气与水一直是市民最关切的生态环境“必答题”。“十四五”期间,我县将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固定源、移动源、城乡面源和季节性污染治理,推进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减排,强化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巩固提升象山大气环境质量。到2025年,国三及以下标准的老旧柴油车和国四及以下标准的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基本完成淘汰;城乡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0%以上。
在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我县将坚持控源、扩容两手发力,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版、“美丽河湖”创建、“千吨万人”整治等为载体,强化工业、城乡污水治理,到2022年底,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清洁排放标准;到2025年,全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地表类Ⅳ类水排放标准要求,力争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