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注销便利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1-12-14 来源: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开发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市场局不断推行简易注销及注销便利化改革。
一是适用范围新突破。在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基础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也纳入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可参照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上述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且不存在不适用简易注销情形的,在办理注销时可选择简易注销程序。
二是压减时间新突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将45天(自然日)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自然日),简易注销耗时减少一半。
三是制度设计新突破。建立容错机制,因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在上述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继续享受快捷注销服务,制度设计更加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