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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石化化工清洁生产改造工程要求
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

  方案提出,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炼油、焦化等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方案要求,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培育发展100家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制修订100项绿色设计评价标准,推广万种绿色产品。

  在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方面,方案提出,对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渣油、兰炭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自备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推进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围绕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及最终产品,减少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物质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大力推广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使用。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方面,方案提出,在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行业选择1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建设,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石化化工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包括开展高效催化、过程强化、高效精馏等工艺技术改造;推进炼油污水集成再生、煤化工浓盐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精细化工微反应、化工废盐无害化制碱等工艺;实施绿氢炼化、二氧化碳耦合制甲醇等降碳工程。

  方案还公布了清洁生产产业培育工程,主要内容有支持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氢能冶金、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原料替代、聚氯乙烯行业无汞化、磷石膏和电解锰渣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清洁生产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清洁生产核心技术装备的企业和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清洁生产服务机构。

  我国将鼓励各地探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的企业及生产、使用、排放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以焦化、石化化工、化学原料药等行业为重点,选取100个园区或产业集群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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