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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构建科技金融制度框架
发布时间:2021-12-08  来源:今日象山  发布开发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

  科技型小微企业、市级创新型初创企业有“微创保”、 县级及以上重点人才有“人才保”、 县科技型“小巨人”培育企业有“科银保”,这些分门别类涉及科技和人才的贷款,都可获得政府的贴息补助或保费补助。新近出台的《象山县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利用科技、人才贷款加大研发投入,以促进“科技、人才和金融结合”。

  根据该办法,县财政将在每年的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相应的预算资金,作为科技和人才金融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贴息补助、保证保险费补助、保费补助,其使用方向为:“风险池” “科银保” “微创保”科技贷款、科技信贷担保贷款、“人才保”贷款以及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

  据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科技“风险池”贷款、“科银保”科技贷款,首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同一企业累计科技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申请“微创保”科技贷款,同一企业累计科技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申请科技信贷担保贷款,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县科技型“小巨人”培育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县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企业申请“人才保”贷款,同一企业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保险公司向借款企业收取的保证保险费年费率不高于2.5%。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同一企业累计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这些贷款除获得合作银行利率优惠外,还可获得贴息补助。企业获得科技“风险池”“科银保” “微创保”科技贷款的,县科技局按银行日均贷款余额的1%、1.5%贴息给借款企业;企业获得“人才保”贷款的,县委人才办按银行最新LPR利率向借款企业贴息;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贷款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银行日均贷款余额的2%贴息给借款企业。

  该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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