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盐城市淮剧保护条例》学习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1-12-03 来源:阜宁日报 发布开发区:江苏阜宁经济开发区
12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盐城市淮剧保护条例》学习座谈会。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实质,加大学习宣传,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大协调配合力度,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阜宁作为淮剧发源地之一,植根我县民间已有100多年历史,我县1954年成立专业淮剧团体——阜宁县淮剧团,至今已有60多年历史,经过一代又一代淮剧艺人的传承,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以及文化主管部门的辛勤工作,淮剧团和群文艺术团队的不断演绎创新,使得淮剧艺术在我县得以保护、传承、发展。
《盐城市淮剧保护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为阜宁淮剧的发展振兴提供了法律依靠,为解决当前淮剧保护、传承、发展中的问题提供了法律遵循,并将淮剧的保护、传承、发展各方责任从法律层面进行了明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静平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