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石玄仙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龙泉市“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部署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内务司法)工委的相关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龙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相关初审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龙泉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市政府关于龙泉市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2021年度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相关初审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系统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在学深悟透践行上下功夫、见实效。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上,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把学习成效体现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始终聚焦服务全市大局,把学习成效体现在以法治方式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上,始终围绕“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把学习成效体现在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龙泉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听取了市经济商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的个人履职报告及常委会履职评议组的评议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了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