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108次常务会议,研究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受市长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旭亮主持会议,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绍兴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据悉,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以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治理水平,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2个、省级示范县2个,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示范县3个,达标县实现全覆盖。根据《实施意见》,到2035年,我市将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构建形成具有绍兴特色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
会议指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落实管养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要求,压紧压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细化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度,不断激发乡、村两级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加快形成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加大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工程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加快建立以地方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的资金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因地制宜优化完善路产路权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统筹推进安全和信用管理,持续提升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贡献更多交通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