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区卫生健康局获悉,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办近期出台的《关于规范“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工作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区进一步规范“健康码”和行程卡适用范围,并明确联动核查的重点场所,在更精准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的同时,方便群众出行。
根据《通知》,在公共场所对个人健康情况进行查验时,“健康码”和行程卡可以联动核查。当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时,除医疗机构外,其他公共场所可暂停行程卡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重点场所包括医疗机构、交通枢纽(运输机场、铁路客运站、省际道路客运站及港口客运码头等)、宾馆酒店、出租车(网约车)跨省业务以及各村(社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出行人员如“健康码”为绿码且行程卡不带星号,在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自由进出上述公共场所。市内公共交通、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等,在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的前提下,可不查验行程卡。
“医疗机构应充分发挥疫情哨点监测作用,加强‘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区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通知》,在医疗机构内,如就诊人员的“健康码”为绿码但行程卡带星号,需由医疗机构专人陪同开展流行病学史问询。如就诊人员的“健康码”异常,或“健康码”为绿码但行程卡带星号且其自主申报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浙江省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需联系疾控部门或有关社区,对其实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据了解,出行乘客、住宿人员以及从外省来定进出村(社区)人员,应对照浙江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进行自我申报。交通枢纽、宾馆酒店、村(社区)等工作人员进行甄别后,由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对其实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对拒不配合“健康码”和行程卡核验的乘客,司机可拒绝搭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