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有关人事任职、辞职议案。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求子平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岳梦主持会议,主任求子平,副主任王敏慧、马兴龙、王国军、孙晓维、杨卓东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景尧,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俞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戴柏炜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名人选,县人大常委会工委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县委办、县委组织部领导应邀参加会议。
景尧、俞龙、戴柏炜分别受县长黄旭荣、县法院院长朱淼蛟、县检察院检察长杨琦委托,作人事提请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命王奇洲为新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赵刚为新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张斌为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求子平向他们颁发任命书。
随后,黄旭荣、朱淼蛟、杨琦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职务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接受黄旭荣辞去新昌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接受朱淼蛟辞去新昌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接受杨琦辞去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意见,王奇洲被决定任命为副县长、赵刚被任命为副院长、张斌被任命为副检察长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决定王奇洲为代理县长、赵刚为代理院长、张斌为代理检察长。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王奇洲为新昌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赵刚为新昌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斌为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新昌《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常委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全体起立奏唱国歌,新决定任命的副县长、代理县长王奇洲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国徽庄严宣誓,赵刚、张斌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表示要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