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小微企业发展,近日,我市出台《义乌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自2015年全省推行“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以来,我市已圆满完成两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并多次荣获全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先进县市。
在2021-2023年的“小微企业在三年成长计划”工作中,我市将围绕让小微企业“体量规模稳步扩大、主体质量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金融服务日益完善、发展要素更加充分”这一目标做文章。力争在体量规模上稳步扩大,到2023年底,累计新增小微企业5.2万家以上,其中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1.3万家以上。实现主体质量明显提升,到2023年底,累计新增“规下”升“规上”工业小微企业100家以上。创新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到2023年底,累计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600家。
三年里,我市将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支持“限下”小微企业升“限上”,对“个转企”给予税费、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扶持。提升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我市将健全高新技术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度培育机制,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同时,引导小微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品字标”品牌企业培育,让更多企业获得“品字标”品牌授权。同时积极推动小微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十百千万”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推进5G、人工智能、物联网在小微企业的应用,支持小微企业创建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市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拓展三年行动和首贷户培育计划,深化“4+1”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同时,落实小微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深入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此外,为给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市将持续优化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如持续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推动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社保登记、公积金存缴登记全链条、一站式办理。创新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赋予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迭代升级,取消和精简一批重复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继续推进告知承诺事项增量扩面,加快实现准入即准营等。
数年来,我市依托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赋能,聚焦小微企业成长的重要环节、关键领域,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开放、强化要素保障等组合拳。截至目前,全市在册市场主体已接近80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