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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三举措确保公务支出“阳光运行 全程留痕”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定远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

  今年以来,定远县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大力压缩公务费用,努力降低行政成本,2021年1-9月“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下降4.85%,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注重从源头入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近年来,该县相继出台了《定远县财政局、定远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县内交通费收交管理办法》《定远县县直机关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定远县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定远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办法,在经费定额标准、公务活动和会议、培训审批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规定,切实把“三公”经费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二是强化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除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支出外,对部门新增支出一般不予追加。在布置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提出2022年县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规模不得突破上年预算,除重点支出外的项目支出,实行零增长的要求,确保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得支出,严格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县支付中心实行“按月提示制度”,按照控制数强化对各单位支出管理,随时监测各单位的一般性支出进度,严把支出关。

  三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与部门预决算在法定时间内同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印发《县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全县所有部门全部实现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监督检查,每年不定期与县纪委监委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查处,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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