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雪海来象调研
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今日象山 发布开发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
11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戎雪海来我县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立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武陪同。
据悉,《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于2008年10月22日经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作为2021年立法审议项目,结合宁波实际进行修订。
调研座谈会上,戎雪海认真听取了我县商务、经信、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财政、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再生资源公司的情况汇报,并征求大家对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戎雪海指出,《条例》修订要针对欠缺性,突出政府作为,将政府的职责、政府的政策明确化、具体化。要针对无序性,突出标准化,更加科学规范,更加接地气。要针对被动性,突出强制性,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