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区民政局获悉,经过前期的调查排摸和人员核实,我区免费为1.2万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工作基本完成,为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据了解,该项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支公司经办。服务对象为60周岁以上具有普陀区户籍,特困、低保、低保边缘、重点优抚对象、失独老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区民政部门前期通过和各镇(街道)对接摸底,积极做好信息统计和比对,核实人员。然后由各镇(街道)、社区通知所在地的服务对象在家人陪同下前往指定地点办理保险手续。
据介绍,免费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时间为一年,从10月1日起至明年9月31日止,保期到期后再续。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乘坐本市公交车、出租车、公共客运轮渡船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约定赔付保险金30000元,若导致残疾的,最高赔付保险金30000元;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慎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约定赔付保险金10000元,若导致残疾的,最高赔付保险金10000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的,住院补贴金(护理费补贴)30元/天(每次住院最高赔付90天,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180天)。
“普陀区老龄化还是比较严重的,人上了年纪后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发生意外事故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会成为老人的负担。意外伤害保险小到磕碰,大到住院都有一定比例的报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支公司总经理刘建力表示,另外,针对住院的护理费,有些子女没办法就近照顾的,在护理费上也给予关爱补贴,从根本上为老人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提供保障。
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一举措,进一步提高我区老人的生活质量,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生活得更加安心,为他们的家庭幸福撑起一把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