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丽水市区域卫生“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丽水网 发布开发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日前,经市政府同意,《丽水市区域卫生“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市发改委、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实施。《规划》对全市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架构和卫生资源配置提出了总体要求,为设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指引,为安排卫生健康领域政府投资计划提供主要依据,也是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事业的参考指南。
《规划》结合《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暨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指标要求,设置了14项发展指标。《规划》提出,要按照需求导向、统筹协调,政府主导、多元共建,平急结合、中西并重,改革驱动、系统整合的基本原则加以推进。
《规划》主要分为总体思路、机构设置与功能定位、主要卫生资源配置、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五个章节,其中重点提出了建设现代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全人全周期健康保障网络、智慧互联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等五大重点任务。
《规划》指出,到2025年,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显著增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走在全省山区26县前列,市级医疗技术与服务品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医防融合、医养结合机制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基本满足,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密切协作、运行高效、服务优质、整体智治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成浙西南区域医疗高地,为卫生健康现代化发展奠定基础。
《规划》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强化规划的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和资源配置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规划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