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日前,《合肥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正式印发,其中明确,村庄规划编制,要突出合肥市地域和乡村特色,实现地域有风格、区域有特色、村域有风貌、农房有特点。
结合合肥实际,我市全面探索“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形成技术导则+管理手册、设计手册、村民手册的“一则三册”实用成果体系,既有面对规划编制单位的规范要求,也有规划管理部门的实施抓手,更有村民参与的实用成果。
《导则》提出,村庄规划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村庄特征,因村施策,分类指导,将全市行政村划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和其他类;在行政村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村域层面的统筹分析,将自然村分类为保留、搬迁撤并和新建居民点三类。同时,对村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管控,提出分区准入清单,并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村庄建设边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等控制线。
为保护传承乡土文化,《导则》明确,根据合肥市乡村特征,提出特定地域片区和特定文化片区两个方面的指引,其中将特定地域片区分为环湖、近城、岭上和岗中四种类型片区,将特定文化片区分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以及其他文化片区,对不同类型片区提出具有地域和文化特征的村庄规划指引要求。同时,深入挖掘农耕、民俗、非遗、家风、家训等乡土文化,适应现代生活需求,体现景观的乡土性、趣味性和艺术性。
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村庄发展具有动态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应及时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变化带来的村庄空间发展新需求,对村庄类型进行相应动态调整。村庄规划作为乡村地区的法定规划,既要能用、管用,又不能“管死”,所以提出“用途”留白、“点位”留白、“指标”留白,为发展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