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为期两天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滁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图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沈中林、查镜波、王跃、徐广友,秘书长罗信翔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同时表决通过:《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定》《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城区实施网格长制城市管理的决定》《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决定》。
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落实河湖长制完善流域水系治理、我市外事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报告,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述职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决定。
就下一步工作,王图强强调,要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折不扣地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委决策部署。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市人大工作的“价值之思”、转化为答好“发展之问”的法治动能。要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服务中心大局,扩大营商环境“组合拳”效果,助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冲刺八十强夯实现实基础。要服务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扎实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确保每项工作都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激发人民创造,让群众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新的满意度。
王图强要求,要立足新起点,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奋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贡献新的更大力量。要突出党建引领,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让党旗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要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
副市长龚健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文,市“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