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政府同意,《丽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由市发改委印发实施。“十四五”时期,丽水将着力建设“中国最信用城市”,为争当全国乡村振兴排头兵,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城乡共同富裕先行区、市域治理现代化先行示范区提供信用保障。
“十三五”时期,丽水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筑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用支撑。从2019年5月起,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连续20个月稳定在全国地级市前30强,到2020年底名列全国13,取得历史性突破。“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规范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信用“531X”工程继续深化实施和“信用浙江”力争走在全国前列的关键时期,是丽水构建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打响“信用丽水”品牌的重要机遇期。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丽水将高水平建成信用丽水“159X”体系,聚焦聚力打造“中国最信用城市”这一总体目标,深化构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和生态信用五大体系,全面实施法规制度完善、基础平台提升、信用数据共享、信用监管协同、失信约束规范、惠民便企拓展、服务市场培育、主体权益保护、诚信文化建设九大行动,大力推进区域信用建设创新实践,打造“全国生态信用第一市”、“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信用监管高地、信用应用高地和诚信环境高地。
在深化构建信用五大体系中,政务诚信体系主要包括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强化政务诚信监督、加强国家工作人员诚信管理等内容;商务诚信体系,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商贸流通、金融、财税、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统计等方面信用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文化旅游、教育科研、知识产权、互联网、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方面信用建设;司法公信体系主要包括法院、检察、公共安全、司法行政系统等方面信用建设;生态信用体系主要包括低碳生活、绿色发展、环境治理、生态消费、生态服务业等方面内容。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强化区域信用试点示范建设,突出区域信用特色,依托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平台、重大改革,做好信用结合文章,因地制宜推进“信用+园区”“信用+专业市场”“信用+特色产业”“信用+特色小镇”“信用+示范街区”等建设。积极探索以信用应用进一步丰富“村级事务阳光票决制”“民事村了”“民情地图”“季宅模式”“廊桥说事”等基层治理创新实践,加强试点示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下沉,打造“一县一品牌”,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促格局,加快创建一批省级信用县。
《规划》结合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相关指标要求,设置了12项发展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个,预期性指标10个。提出要按照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开放共享,广泛协同;突出特色,强化应用;规范发展,保护权益的基本原则加以推进。
《规划》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将应由本地本部门负责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予以大力推进。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规划确定的任务纳入各地各部门绩效考核,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