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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宁海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

  10月21日,记者从县人社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经宁波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相关文件,从2021年8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已调整为每人每月1824元,比调整前增加216元,增幅为13.4%。宁海也同步实施。

  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和30%计发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失业补助金的领取分为两种情况,其中,待遇期满、参保满一年、本人意愿离职的,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由此前的每月482元调整为547元,参保不足一年的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则由每月322元调整为365元。

  据了解,2021年8月、9月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差额部分,将在近期通过原发放渠道进行补发,失业人员无需提出补发申请。

  申领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办理,也可以携带材料至户籍地(非本市户籍的到居住证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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