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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新增3个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省级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21-10-12  来源:青田县教育局  发布开发区:浙江青田经济开发区

  近日,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我县2021年新增3个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省级试点单位:县职业技术学校、温溪高级中学、船寮高级中学。

  据悉,为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教师评价指标体系,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继续扩大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范围。全省2021年新增156所中等职业学校纳入高级讲师及以下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范围,自主评聘结果由学校发文公布,并从取得资格之日起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按规定兑现工资待遇。

  《通知》规定,各自主评聘单位及时做好三年评聘规划及当年评聘方案,于10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年度评聘会议召开前,提前5个工作日向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报备。2022年2月28日前将评聘总结报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高级教师及以下的职称(包含自主评聘单位)申报与评聘工作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和发证等全流程在线、一网通办。

  各中小学要抓紧完善和更新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教师个人信息和业绩信息。从2021年开始,严格人事档案的审核利用,开展“凡评必审”,要求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申报对象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要与教师个人人事档案形成的信息进行审核比对,并填报《专业技术人员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

  申报人员于10月18日前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

  申报信息(如社保缴纳证明、学历、照片、论文、专利等)在系统中可以自动提取的,申报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他所有要求上传的佐证材料必须为PDF格式文件。

  目前,全县职称自主评聘改革省级试点单位4个:青田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温溪高级中学、船寮高级中学,市级试点单位1个:江南实验学校。各自主评聘单位于11月10日前完成评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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