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在全市率先推行“田长制” 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1-10-09 来源:今日镇海 发布开发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日,记者在蛟川街道南洪村的一块水稻田前看到,这里立了一块耕地保护“田长制”公示牌,上面公示了各个级别田长的负责人名单,并明确了耕地保护职责。据悉,我区在全市率先全面推行“田长制”。
永久基本农田是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基本保障。据统计,我区现有永久基本农田7.58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2.47万亩。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美丽田园打造和农业设施用房整改等专项行动,全区耕地“非粮化”整治和耕地恢复功能整治进度均居全市第一,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当前实际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建立“田长制”有助于健全耕地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生态改善,全面保障粮食生产。
据了解,全区分级设立总田长和田长,区级设立总田长,由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下设区、镇(街道)、村三级田长,覆盖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田长要对责任区内农田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利用工作负责。
为抓实抓牢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工作,“田长”统筹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形成闭环式精密管理,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巡查检查制度。各级田长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置,镇(街道)、村级田长如难以自行解决,及时报区“田长制”办公室,由区“田长制”办公室协调区各相关部门统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