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管局:建立健全信息披露 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21-09-28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进一步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近期,宣城市公管局在全市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信息披露工作。通过公开信息披露,充分用好监管部门“有形之手”,发挥交易主体“自治之手”,共同营造良好的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面向全市印发《关于开展宣城市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信息披露的通知》,明确信息披露工作的责任和作用,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收集、记录、汇总信息披露相关事宜,以月度和季度公布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全面性。
二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立足公共资源监管和服务职责定位,从招标文件编制、开评标现场服务、异议处理、交易数据上传、一次办结等15项指标中丰富披露内容,进一步拓宽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招标文件编制依法依规、代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三是丰富信息披露渠道。为有效拓宽信息披露渠道,进一步明确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部门网站等平台公开公示信息披露结果,为招标人自主选择优质高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参考依据,积极构建信息披露及应用“一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