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稳妥承接省政府用地审批权
发布时间:2021-09-27 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日前,亳州市印发了《亳州市承接省政府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严格按照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有关要求,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土地要素保障能力,确保稳妥承接省政府用地审批权。
《方案》明确,亳州市政府将承接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不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不超过70公顷的审批事项,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审批事项。
《方案》指出,报件材料、审查标准和审批流程等要与报省审查、审批有关要求保持一致。市级成立报件审查中心对报件完整度进行初审,对组卷要件齐备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组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内部会签会审制度,明确审查事项、职责分工和办理时限,同时负责报件审查、批复审签、行政争议处置等工作;用地申报单位负责做好核费报批、报件归档及信息公开工作。
《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协同配合,确保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无缝对接;安排专人跟踪调度报件进度,随时关注报件状态,沟通、协调各会签科室,确保审批流程的高效运转;要建立用地报件质量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提升报件审批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