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试点 盐城经开区入选
发布时间:2021-09-22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 发布开发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公布全国676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区)名单,我区名列其中。
分布式光伏电站是指在用电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所发电量在配电网系统内消纳的光伏发电形式,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根据发电量消纳对象不同,主要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等三种类型。
实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既可充分利用闲置屋顶资源,提高可再生的太阳能资源利用率,又能避免传统的高电压长距离传输模式下高损耗的缺点,进一步优化用能结构,改变传统用能方式,逐步由新能源代替传统的化石能源,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既符合国家能源战略,又能切实为屋顶产权方、项目投资方带来收益。近年来,随着天合、阿特斯、润阳等光电光伏龙头企业的相继落户,我区发展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优势显著,建筑屋顶和太阳能资源丰富,年日照时数达1630.4h—2357.6h。
下阶段,我区将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将屋顶光伏发电开发作为加速光伏发电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能源领域投资的重要措施,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规范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改善开发建设营商环境,全面做好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配合先进调峰调频技术设施,不断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确保试点工作规范开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