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四届市委巡察工作、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情况等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讨论稿)》《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宣城市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市委书记孔晓宏主持。
会议指出,四届市委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切实履行职责,站稳人民立场,强化综合监督,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巡察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总结四届市委巡察工作经验,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在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巡视巡察整改全覆盖。要认真研究谋划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方案,不断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为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宣城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意识,做好打硬仗、打大仗、打攻坚战的思想准备。要对照今年测评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从重点难点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动员全民参与、积极支持。要坚持业已形成的联点共建等机制,加强工作调度,明确责任单位,抓紧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市容市貌管理,创造更加干净整洁整齐的环境。要立足当前抓成效,全面激活、迅速启动,加强清单化管理推进;着眼长远抓机制,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城市形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
会议指出,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化近年来各地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规定和做法,对于强化烟花爆竹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很有必要。相关管理条例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后,要切实抓好落实和执行,发挥好地方法规的效力和作用。
会议强调,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对于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要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做法,在全市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加快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环境监督长,村(社区)级环境监督员的“三长一员”体系,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