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而饮用水水源保护更是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核心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于“以水得名”“因水而兴”的丽水来说,水源地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让百姓的“大水缸”更安全,近年来全市各地水源地保护不断向纵深推进:在莲都黄村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去年生态放养10万余尾净水鱼苗,以“小鱼治水”守护市区水源地安全;在龙泉,“护水志愿队”常年清理河道垃圾,确保饮用水水质达到Ⅰ类级别……
在各地水源地保护举措创新不断的同时,丽水不断完善“法治网”,让水源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2018年3月,《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内容涉及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单位和居民的搬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分类管理及水源保护范围内农药使用的禁止性行为等;
2019年,《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诚信评价办法(试行)》实施,丽水成为全国首个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诚信评价的城市;
松阳县在全省率先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并在全市率先公布水源地保护名录,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消除水源地安全隐患……
饮用水水源是老百姓的“大水缸”,守护饮用水水源安全是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
不久前发布的《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全方位保障水安全”,包括严格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及周边地区的开发活动,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生物毒性监测预警,健全重要河流湖泊蓝藻水华防控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主要污染因子、重点污染河段走航监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完善城市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到100%,“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县控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等。
绿水青山的防护网,也正是在这样的进程中,被越织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