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让患者真正享受到“健康红利”,阜南县医保局始终将国家药品集采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作为降药价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三医联动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工作在阜南顺利实施。
一是强化医保协议管理。阜南县将国家集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中,加强协议管理和考核,为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增添了一道抓手。
二是严把药品采购审核关。阜南县医保局利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审核把关,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采购国家集采品种的,采购申请不予审核提交,确保医疗机构按要求采购国家集采药品,从源头上引导医疗机构规范采购、使用中选药品。
三是实行定期通报制。阜南县医保局按季度从省药品采购平台核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情况,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向全县医疗机构通报,视情况约谈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责任人。
四是提高群众知晓率。阜南县医保局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集采药品政策,让广大参保群众了解药品降价范围。同时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公示国家集采药品价格,让参保群众参与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国家集采药品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国家集采药品使用率。
五是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我县从7月份起执行国家集采药品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政策,加快了回款进度,缩短了药品配送时间,保障了企业合法的权益,有力推动了国家集采药品政策全面落实。
据统计,2021年1-8月份,我县34家公立医疗机构共采购国家集采药品158个品规3960.55万个单位量,采购金额1399万元,相比于非中选品种,累计节约采购资金约3100多万元,平均节省资金幅度为68.9%,最高节省资金幅度为98.63%。其中节省资金幅度在90%以上的有10个品规,节省资金幅度在50%以上的有65个品规。经测算,1-8月份全县通过落实国家集采政策累计节约医保资金2100多万元,参保群众个人减少支出978万元,个人医药负担下降54.87%,切实起到了降药价、惠民生的改革目的,实现了减轻参保群众负担和节约医保基金的双赢结果,极大增强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