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鼓励医疗机构引入高层次卫生人才,提升县级医院诊疗水平,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践行医保初心,保障民生福祉,日前,南陵县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联合制定《南陵县县级医院外埠专家会诊费补助办法》,明确外埠专家会诊范围和补助标准,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省市级临床专家的诊疗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一、规范补助重目标。
一是规范补助项目。外埠专家会诊补助项目限于疑难杂症等非手术类会诊 、本县县级医院不成熟的二类及以上手术、新技术、新项目开展以及急诊急救手术。二是规范补助标准。根据医院分类、医师级别、会诊类别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符合会诊补助项目的,医院不再另行向患者或家属收取会诊相关费用。三是规范补助方式。县级医院每月向县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县医保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审核,由基本医保基金年度调节金补偿,超出市级补助范围标准的部分以及年度调节金不足补偿的,由县财政给予补助。
二、协同合作重联动。
一是县卫健委、县级医院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开展外埠专家会诊会诊工作。二是县医保局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将县级医院外埠专家会诊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内容,年终决算时根据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运行以及对外埠专家会诊审核情况,合理补偿由医疗机构支付的费用。三是县财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50万元:县医院150万元、县中医医院100万元;同类会诊和单个专家会诊费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三、强化落实重成效。
一是鼓励县级医院对疑难病例、难度较大的手术邀请外埠专家会诊,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又增加了本地医生的学习机会,有利于提高医院的诊疗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县医保局结合“五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知晓政策、合理采用。三是注重成效办实事。实施县级医院外埠专家会诊费补助办法以来,两所县级医院已邀请高级职称的外埠专家手术会诊57人次,非手术类会诊2人次,其中省内专家22人,省内省外专家1 人,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的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