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绍兴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明确从2021年10月1日起,调整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3331项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全市统一。
医疗服务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2011年以来,我市先后实施了县级、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造成市级及各区(市、县)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不统一局面,不符合我市高质量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市制度政策统一、管理服务一体”的要求。同时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相对偏低,也不利于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比分析各区(市、县)价格差异,结合实际减高提低,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统一了全市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全市统一解决了制度碎片化、待遇区域化、服务差异化的问题,能有效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公平、更有质量、更具价值的医疗服务。
此次价格调整涉及的3331项医疗服务中,按市级价格调整的有2976项,按省级价格调整的有327项,参考省内有关地市价格等调整27项,调整确定收费标准1项。如治疗呼吸系统疾病常用方法之一的蒸气雾化吸入,原各区(市、县)收费分别为:柯桥区、上虞区6元/次,诸暨市7元/次,嵊州市6.3元/次,新昌县5.9元/次,调整后均按照市级价格5.5元/次标准执行。此外,部分临床诊疗类项目价格以三乙医院价格为标准,按10%的价格差增减,即三甲医院按三乙医院价格的110%执行、二级及以下医院按三乙医院价格的90%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看病会涨价吗?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是一次结构性调整,并不是总量改革,患者看病负担总体不会增加。“调整涉及具体的医疗服务类型,不同的患者对于价格调整的感知度不同,可能有人觉得看病便宜了,有人觉得看病贵了,甚至有人可能短时间内感受不到看病价格的变化。对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部分,都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让更多人获益于医保。”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