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亲爱的市民朋友,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未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个人最高可处以200元罚款。请您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携手共建美好社区。‘您已进入监控区,切勿将小包垃圾放置于垃圾箱房外,请自觉分类投放。’”
近日,在普陀区桃浦镇各小区的垃圾投放点,一张张城管形象的立牌特别显眼,吸引了每一位路过市民的眼球。居民王女士说:“每天早晚扔垃圾都能看到,现在我家孩子都知道应该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宣传效果特别好”。
为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实效,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镇工作专班的指导下,桃浦镇城管中队精心设计制作了270块人形立牌,放置在各小区垃圾投放点的监控区域,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精准性,在尽知晓的基础上,做到全覆盖、入人心。
在做好宣传引导的同时,桃浦镇坚持“宣传普法在前、行政处罚在后”,城管部门积极上门,配合居民区三驾马车形成合力,指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近日,针对某小区内有一位居民多次乱扔垃圾,并且曾与值守的志愿者发生冲突的情况。城管队员与居委、物业一同到现场核实情况,确认乱扔垃圾情况属实。城管队员询问当事人王大爷后得知,因邻居半夜乱扔垃圾导致其出行不便,于是自己也扔出垃圾,并将垃圾袋散开,借此扩大影响来引起管理方的重视。城管队员立即对其开展宣传教育,告知法律后果,并开具了当场处罚决定书。王大爷表示认可处罚,以后将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另一方面,镇工作专班将加强与居委、物业的沟通指导,努力营造“居委自治引导、物业服务管理、城管普法执法”同频共振的积极效果。
下一步,普陀区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执法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居民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做好执法与宣传统筹兼顾,实现居民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主观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