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坚,副主任方静、徐耘、吴光裕、黄梅龙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长金进富、常务副区长金山中、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许建超、区人民法院院长钱长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斌列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孙云苗应邀到会。
会议听取金进富所作的关于全区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陈坚充分肯定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并强调,要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继续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更加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凝心聚力造浓发展氛围,全力以赴提升发展质量,久久为功增强服务意识,率先探索建设具有上虞辨识度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努力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勇当排头兵争做优等生。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国有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半年度调整情况的报告。陈坚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抢抓重要“窗口期”,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创建,及时分析,补齐短板;要提升政府项目管理水平,严格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绩效最大化;要加强配合,营造项目攻坚合力,把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服务关。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产品质量“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陈坚强调,要强化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形式,深化宣传内容,营造产品质量工作新氛围;要守牢安全,以安全评估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构建产品质量工作新机制;要注重联动,强化问题会商、横向协同、联动监管的工作机制,实现产品质量工作新提升。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陈坚强调,加强代表建议办理,既是一项每年开展的常规工作,同时也是事关群众呼声和利益的重要工作。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稳步提高建议质量,持续狠抓建议落实,不断放大建议效果,让每一件代表建议都能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会议表决通过《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上虞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勇当排头兵争做优等生的决定(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金进富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长期以来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就下阶段工作落实,他表示,区政府将继续按照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抢抓窗口期、抓住关键点,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加快推进“五个一批”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同时,希望区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支持、监督政府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