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00条
发布时间:2018-10-15 来源:南京高淳 发布开发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
围绕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我区紧密结合实际,起草实施意见,通过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汇总修正,经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后,正式出台《高淳区优化营商环境100条》(以下简称“100条”)。
我区“100条”主要围绕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建设项目审批、水电气及网络报装、产权保护、金融服务、企业用工保障、企业获得用地、企业纳税及降本等9类事项和1类全程兜底服务以及“八不准”组成,主要着眼于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和企业反映最为突出的一些问题,形成“9+2”的格局,合计11个方面100条。
为切实解决企业在审批过程中普遍反映的“来回跑”“反复跑”以及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检查多”“乱收费”“乱摊派”“随意要求停工”等问题,我区在“100条”中增加了第16条审批实现“一次告知”,第28条实现市政管线规划、施工许可联动机制,第41条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第42条妥善处理涉产权保护民商事案件、维护公平交易秩序,第89条协助做好进口关税担保服务,以及第93至第100条优化营商环境的“八不准”。
为抓好“100条”的贯彻落实,我区围绕加强组织协同、深化作风转变、强化责任担当、优化监督考核、鼓励改革创新、做好宣传引导等6个方面,专门制定了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确保各条举措落地、落细、落实,企业的感受度和获得感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