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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发布时间:2021-08-26  来源:马鞍山日报  发布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8月2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近日,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三孩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落实生育津贴待遇。

  《通知》明确,从2021年5月31日起,我市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按现行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享受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生育三孩,按现行居民生育保险政策享受待遇。

  《通知》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并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切实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待遇及时享受,并适应生育政策优化调整,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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